律师简介
                    

    广州知名律师——贺俊,现为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1999年即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资格,曾担任广东易恒律师所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全国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发起人、广东省湖南常德商会常务理事。同时拥有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中级经济师职称。

    贺俊律师于199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同年一次性获得律师资格并开始律师职业,成为当时最为年轻的执业律师之一。在十年执业生涯中经办过众多不同类型的案件,经办案件标的总值超过数十亿元,业务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所涉执业领域广泛,尤其擅长房地产、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合同、刑事、公司企业、金融、劳动法律事务;庭审经验丰富,抗辩主动积极,对案件的操控和驾驭能力强,擅长谈判和案件的执行,属于典型的实战型律师。

    贺俊律师担任数家大型公司、企业的总法律顾问,服务过许多知名企业,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代理过部分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与新闻媒体和相关职能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所经办的案例多次经媒体报道,曾应邀担任广州市房地产专业杂志《楼市情报》、《白云时事》及法制杂志《南方法制》的特约撰稿人,担任中央电视台数字频道的特邀嘉宾律师,接受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采访;曾针对商品房市场普遍存在的现象和问题,定期向社会公众提供房地产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和信息。发表过多篇房地产相关法律文章,经各大网站转载,所经办的案件经过多家新闻媒体报道,特邀为网易、新浪、21CN等知名网站进行律师点评。入选《中国知名律师名录》、《中国维权律师名录》,所发表的《诉讼业务——律师业务的灵魂和前景》经多家新闻媒体转载,并被某期刊评选为年度优秀律师文集。

    贺俊律师直接提供过法律服务的大型楼盘包括“加拿大花园”、“中泰国际广场”、“地一大道商业街”、“中旅商业城”、“祥龙花园”、“东成商务大厦”、“天平货运配载市场”、“东莞大朗碧桂园”、“汕尾碧桂园会所”“黄沙地铁上盖商住楼项目”、“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惠州翠堤尚苑房地产项目等等。应邀担任大型公益法律网站维权365www.weiquan365的广州分站站长,全国企业法律顾问网www.flgw.com分站站长,是专业维权网站广州律师维权网www.gz64.net的创办人。

    贺俊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秉承严守职业操守,从不虚假承诺,秉承“客户的合法权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最大限度为客户防范风险,减轻损失。高效、务实、创新的执业作风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

贺俊律师曾经成功代理过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包括有:

***罗某某与羊城晚报社名誉侵权纠纷 (该案经数家媒体多次报道,维权成功。)

***学生集体状告某某大学院校返还学费案(该案经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多次报道,维权成功。)

***捷中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贷款合同纠纷(该系列案件总涉案标的超过四个亿,代表房地产公司维权成功,最终法院判决全部驳回农业银行的诉讼请求,仅在诉讼费方面就为客户挽回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捷中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其他商业银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异议系列案件(该系列案总涉及标的超过三个亿,代表房地产公司维权成功,最终法院裁决不予执行商业银行的公证债权文书,该系列案直接影响到广州市公证部门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操作流程。)

***代表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处理员工劳动纠纷系列案(该系列案所涉原告有数十人,影响广泛,成功化解社会矛盾,维权成功。)

***业主集体状告某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该系列案经数家媒体多次报道,作为小业主集体起诉开发商的典型案例,全部胜诉,维护了小业主的合法权益。)

***众租户与某某花园集体租赁纠纷系列案(该系列案经数家媒体多次报道,全部案件胜诉。)

***力美健公司与某开发商租赁合同纠纷(该系列案多次经媒体报道,全部案件胜诉。)

***轰动全国的警察郑某某涉嫌故意持枪杀人案(该案多次经媒体报道,二审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台湾商人陈某某涉嫌走私案(该案涉案金额数千万,获从轻、减轻判决。)

擅长领域
  • 损害赔偿
  • 房产纠纷
  • 婚姻家庭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贺俊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律师(广州)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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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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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塔15、16、17、18层